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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收回病媒消杀专项资金273.29万元

日期:2024-05-06 17:13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我局按照《北京市朝阳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成本绩效结果测算安排各街乡病媒消杀专项资金3610.52万元。1月16日区卫健委组织召开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会议,明确病媒消杀专项防治工作内容中涉及重点行业督导监测事项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街乡不再依据《管理办法》各自开展监测工作。为落实最新工作机制要求,避免重复安排资金,我局调研各街乡2023年经费使用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资金收回方案,共收回2024年病媒消杀专项资金273.29万元。